《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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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险"被疑炒作 还需"大米险"、"蔬菜险"?

2014-08-25 14:17:27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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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平安与某电商平台联合推出“乳制品召回损失险”,如果消费者在店铺中购买的奶粉被责令召回和下架,将可获得每罐奶粉2000元的赔偿。据悉,这是国内首例“奶粉险”。

  买到问题奶粉可获得保险公司赔偿,对老百姓来说当然是好事。有三鹿奶粉前车之鉴,“奶粉险”或可给父母多一份安全感。不过也不难看出有些商业促销痕迹:“奶粉险”只针对在该电商平台上购买的奶粉,并且只在促销活动期间免费赠送,过了活动期,买“奶粉险”必须由消费者额外付费。如果要消费者自己购买,那与常见的商业健康保险也没多大区别。不过话说回来,站在老百姓角度,哪怕有促销炒作成分,“奶粉险”有总好过没有。

  在不久前发布的保险“国十条”中就提到,鼓励保险行业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在“奶粉险”之前,有好几个地方也推出过食品安全保险。总体上来看,食品安全保险恐怕还无法满足民众的期望。比如重庆试点的食品安全保险,原材料污染、提供过期食品,以及违反食品安全监管的一切行为皆不在保。实际上,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安全事件大多是故意为之的违法行为。因此,将这些情况排除在外,食品安全保险的积极意义也就相当有限了。

  消费者不该对“名不副实”的食品安全保险有过高期望。一方面,奶粉险有了,还要不要食盐险、酱油险、粉丝险、豆腐险等等?这些食品都曾有过不良记录,若全部成为保险项目,可能“将问题企业罚到倾家荡产”的同时,保险公司也会赔到倾家荡产。另一方面,保险再充分,也只是事后的经济赔偿,食品安全出问题损害人身健康,甚至要人命,赔钱也不能抚平伤痛。此外,由于保险赔偿由保险公司埋单,涉事企业若未被起诉也无需掏钱,强制保险本身对违法企业并无太大震慑力。

  “奶粉险”的出现当然是好事,推进强制食品安全保险也善莫大焉,但真正能给食品安全上一道保险的不是一纸保险合约,而是国家有关部门的强力监管,以重罚提高违法企业的违法成本。有了常态化的监督以及法律法规的震慑后,这份保单也就永远无需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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