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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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产追溯该何处何从

2014-08-14 15:13:04 来源: 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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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大类别食品的追溯很有必要,但是否有操作性,还要再作论证。比如定型包装食品追溯比较方便,但蔬菜、水产是否可行?

  本市首部有关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地方政府规章《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草案)》昨天举行立法听证会,针对办法中涉及的各项条款,听证会代表群策群议。

  蔬菜追溯可行性引争议

  根据《办法(草案)》,本市食品追溯的覆盖面已经从猪肉逐步扩展到牛羊肉、蔬菜、水产、粮食等食品品种、类别。此外,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追溯体系已基本建立。目前,初步拟定的追溯品种目录包括大米、猪肉、牛羊肉、活鸡、冷鲜鸡、绿叶菜、婴幼儿配方奶粉、葵花籽油、大豆油、淡水鱼、白酒、葡萄酒等。今后,还将将根据实际需要,对实施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品种目录,适时进行调整或者补充。

  沪食品流通业的经营者应对为消费者提供可查询追溯信息的销售单据,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还必须向消费者出示具有追溯码的食品货架标签。而违反相关规定的食品商家或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市人大代表许丽萍认为追溯覆盖面还可以再广一些,比如水果、非乳饮品等,这些食品的消费量也较大。

  “但有一些食品不适合信息追溯,比如说蔬菜。”市政协委员张建华则对部分食品追溯的可操作性产生了担忧。

  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则透露,在超市菜场不少之前可供消费者查询的追溯系统已经停用。原因是信息录入日常管理困难。陶爱莲表示,制度设计上出发点是好的,但事情如何做好,要有效评估,“管”比“建”更重要。此外,当信息追溯体系建立后,却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时,消费者该如何维权,也是应该考虑的问题。

  中型以下饭店如何追溯

  实施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范围初步确定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屠宰加工场、进口食品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和标准化菜市场的场内经营者、超市、大卖场、中型以上食品店、食品储运配送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中型以上饭店等。

  许丽萍认为,标准化菜市场场内经营者指的是摊主,她认为摊主的流动性太强,所以重点应监管经营者,让责任落地。另外,不少与会代表指出,规定并未涵盖同种类别的所有生产经营者,如非标准化菜市场、中型以下的食品店或者饭店等,是许多普通市民的消费场所,未纳入管理范围,这对于纳入到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有失公平。

  成本是否会转嫁消费者?

  市民代表张竞怡则担忧对于食品安全追溯的日常维护费用,企业是否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有市民代表指出,办法草案缺少对企业检查频次的规定,特别是对违法和未建立追溯体系的企业规定巡查的频次。

  面对听证代表对于草案提出的上述意见,市食药监负责人表示信息追溯管理的目的,在于严守食品安全的风险。这是一种倒逼机制,以促使生产者规模化、规范化。草案中的部分内容,将继续细化和完善,而听证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调查研究,最终捍卫消费者的权益。

  原标题:蔬菜水产该怎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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