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无法靠遗忘提振信心
食品安全依旧是焦点。最先引发关注的是食品召回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紧急召回和一般召回。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一条:食用后可能导致死亡或者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需要予以“紧急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相关风险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食药监部门提交书面召回计划,同时立即实施召回。
《食品安全法》虽然明确规定,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但是要让这第一责任人主动履行第一责任,实在是难上加难。真正要保证食品安全,其实关键在三点,第一是强化监管责任,第二是增加违法成本,第三是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能力。事实上又如何呢?伴随福喜事件,《广州日报》调查发现,快餐业频陷食品安全危机消费者实际索赔仍为零。因为食品安全专职律师介绍,赔偿消费者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没有具体消费者及消费数量证明,所以没有可行性。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建议消费者协会以公益诉讼的途径索赔。但是律师同时又表示,公益诉讼的途径索赔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事实上目前很难具体实施。根据媒体调查,很多消费者回应,虽然最近较少选择洋快餐,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可能要到事件平息,遗忘得差不多后才会恢复对快餐的信心吧”。恢复信心靠遗忘,这本身就是食品安全问题尴尬乃至痛切之处,更突显出消费者作为食品安全问题的受害主体,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无力感。
但是食品安全问题频出,靠遗忘提振信心的“精神胜利法”总是无法得胜。就在熟食制品中,除了担心过期肉,还有“黑心油”。上海福喜“过期肉”事件还在具体的调查和热议之中,深圳沃尔玛又被曝光“过期油”。一名在沃尔玛工作7年的员工视频爆料,称深圳沃尔玛洪湖店熟食部的煎炸用油长期不换“黑如酱油”。“油最少都是用了半个月的,有时候一个月都不换”,唯一更换的是用油记录。和福喜事件一样,沃尔玛的食品安全问题除了再一次说明“第一责任人”的诚信失守,更说明食品安全监管的形同虚设——“这个门店今年已经接受政府和监管部门26次执法检查,每次检查都是合格,无一例外。”因为26次检查也就是近十天一次的高频率“抽检”,对超市食品煎炸用油从未做过检测,无一例外。
即便我们不会因此丧失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全部信心,但是对于食品加工企业或者食品企业的加工部分,不论是福喜还是沃尔玛,只检查成品而忽略对于生产过程的监控,是一个突出问题。对于大型加工和零售企业是如此,对于数量更多如牛毛的大小饭店,就更无从谈起了。这,愈益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和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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