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违法行为查处亟待实施有效监管科学监管
中国食品报网讯 (记者李松 叶青)同不少有影响的食品行业负面新闻一样,上海福喜事件走的又是媒体首先暗访曝光、监管部门跟进调查、最终依法处置的程序。上海市委书记韩正表示,这次事件中,媒体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样的舆论监督是正能量。
一位食药监系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行监管的主要目的是督促企业遵纪守法。每一个程序和步骤都需要面对政策法规的检验和当事人的质疑。因此在操作上,即使发现了违法线索,也只能按部就班地调查。既不可能像公安机关那样采取非常手段进行侦查,也不可能像媒体那样采取相对灵活、快捷的方式来迅速曝光。监管部门所能做的只是依法对企业进行例行的技术层面的检查,而很多企业的主动违法行为在这样的检查中是不可能被发现的。
事实上,像上海福喜这样的长期隐蔽的严重违法行为,如果没有企业内部“线人”,媒体也很难发现。而作为不具有监管职能的媒体,这样的暗访是否可持续,这样的取证是否完整并具有效力,这样的曝光能否得到执法部门的支持……这些都是疑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曾有这样的描述:“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布可能对社会或食品产业造成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信息,应当事先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向如此多的利益相关方核实情况,对于媒体来说几乎不可操作。
业内人士指出,现行监管有其扎实规范的长处,也存在难以一针见血的短板。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但在目前企业社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相对缺失的背景下,针对现状探索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已成为政府部门一道不可拖延的必答题。对于食品安全之痛,媒体只是一副可用的“药引子”,药方还得由监管部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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