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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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卧底媒体曝光堵不了食品安全的漏洞

2014-08-05 10:55:16 来源: 中国食品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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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食品追溯讯 近日,北京市一家叫“汉丽轩烤肉超市昌平店”的一名前员工陈文(化名),爆出该店剩菜回收重复利用、后厨卫生差等多种乱象。记者通过应聘该店服务员和学徒工暗访,发现这家烤肉店确实存在种种乱象,如将客人吃剩的肉端回后厨整理后再次摆上取餐台;在过道和垃圾桶之间来回踢的死鱼,最终变成了鱼片;已有异味的鱿鱼被拌入洋葱和调料,“新装”上台。(详见:卧底汉丽轩烤肉店:食客“口水肉” 转手回餐桌)

  又一桩食品安全事件,对于刚刚经历过“福喜肉”洗礼的公众舆论来讲,恐怕会再度陷入对于食品的焦虑之中。然而,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在相距时间很短的两期事件中,遵循着较为相似的模式,都是由媒体记者暗访报道出,而监管者则晚了半拍。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固然有商家无良的因素,但媒体报道仅是一种十分偶然的治理手段,本该只起到查缺补漏的作用,但在近期的事件中,媒体大有成为顶梁柱的趋势。

  监管者不尽责,仅靠媒体卧底曝光治理不了食品安全的问题,这几乎已经成为一种共识。而更值得思考的是,食品安全的目的是什么?换句话说,究竟怎样才算是对食品安全治理成功了?从公共治理层面上讲,良好的食品安全并不是一起食品安全事件都不发生,而是让公众对食品安全有安全感,让百姓对食品安全的治理有明确的预期,乃至信心。但当下,最大的问题莫过于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缺乏信心,而这种信心的建立只能来自于监管部门的给力。

  现在的情况则往往是每次媒体曝光出食品安全事件后,监管者的不给力都要被拿到台前谈论一番。而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仅仅谈论是不够的,保障食品安全是食品监管部门最基本的职责,面对食品安全事件,监管部门要有耻感,更要有痛感。

  当然,我们承认对于食品安全存在诸多监管困难,也不是要强求监管者像媒体一样去卧底,但至少要把基本的职责尽好。以此次“口水肉”事件为例,厨房内都发生了什么,监管部门或许无法全部知晓,但对于从业人员的健康证、碗筷消毒之类有明文规定的细节,为何也没有得到很好的监管?如果说“福喜肉”事件因为企业将过期肉优先供应中国市场就质疑监管者,或许是冤枉,那么连基本的管理规范都无法严格执行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其实,对于监管者而言,当下的食品安全现状远没到“黔驴技穷”的地步,更多的是缺乏监管的决心。比如对于火锅、烧烤一类的餐饮可以考虑出台规范,强制其将厨房透明化。还有人提出,应该像欧美国家一样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提供食品安全的监管线索,当然还有最基本的严格执法。这都是在细节上建立公众信心和安全感的举措,在良好的监管之下,或许仍会出现食品安全事件,但终究不会像接连的媒体曝光一样引发公众如此强烈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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