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水肉” 回餐桌暴露监督漏洞
近日,北京市一家叫“汉丽轩烤肉超市昌平店”的一名前员工陈文(化名),爆出该店剩菜回收重复利用、后厨卫生差等多种乱象。记者通过应聘该店服务员和学徒工暗访,发现这家烤肉店确实存在种种乱象,如将客人吃剩的肉,端回后厨整理后再次摆上取餐台;在过道和垃圾桶之间来回踢的死鱼,最终变成了鱼片;已有异味的鱿鱼,被拌入洋葱和调料,“新装”上台。(7月28日《新京报》)
一边在各种广告宣传中承诺“一直注重菜品质量”,一边将客人吃剩的肉菜等回收转卖,甚至将有异味的鱿鱼拌入洋葱和调料“新装”上台。完全可以说,利润最大化本性的驱使,已经让北京这家烤肉店失去了最起码的卫生意识与良知。但值得我们反思之处在于,商家无良虽然让人痛心,但其毕竟是资本形式,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但相关监督部门呢,其在商家大卖“口水肉”的行为中,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从“汉丽轩烤肉超市昌平店”的相关经营行为,我们不难发现以下两大问题:一是员工没有健康证即上岗。对此,新的《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均对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有相应规定,要求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违反此规定的,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停业,甚至吊销营业证照。那么,一个公开经营的烤肉店,其员工连基本的健康证也没有,对此,相关部门检查过吗?又知情吗?
二是卫生质量差,“口水肉”回收等经营乱象。对此,相关法律也有明确规定:“禁止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违法者可被没收相关所得,甚至吊销证照”。但这条法律似乎也只是“纸上谈兵”的,并没有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进行突击检查等。甚至有食客已经称“吃完拉肚子”、“卫生太差”了,相关监管部门似乎还被蒙在鼓里!
死鱼被切成鱼片、餐具没有经过严格消毒,这些经营乱象,是企业无良的表现,但同时又无一不是法律规定执行不严,相关部门监管存漏洞,处罚不到位等所造成的。
法律规定被一再违背,一方面是违法成本低,相关法律规定的处罚不够严所造成。对此,我们在法律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强化。但更重要的另一个问题在于,一些人即便是违背了法律规定,也无法被及时发现,这显然就是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失职失责的表现了!对此,相关部门显然需要反思:烤肉店昧着良心卖“口水肉”,作为监管者,我们尽职尽责了吗,是否有相关管理漏洞,甚至还有“打酱油”的管理心态?
作者: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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