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法》实施20年内蒙古查处消费侵权案件6.36万件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20年来,催生和强化了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消费者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向法制化、民主化迈出了一大步。
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在会上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以新《消法》施行为契机,解决五个方面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内蒙古各级工商部门通过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先后组织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打击传销、商标侵权和商业欺诈行为等活动,与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针对建材、汽车配件、移动电话、消防产品、珠宝玉石首饰等专业市场和餐饮、旅游、修理、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进行了专项整治,查办了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大要案件。自2000年以来,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4.6万件,案值1.96亿元。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