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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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药局开展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14-06-17 10:56:32 来源: 食安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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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加强对清真食品行业的监督管理,尊重和保护具有清真饮食习俗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及时制止和查处制售假冒清真食品违法行为,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清真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2014年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博览会期间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结合正在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利剑”专项行动,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4月16日起开展以清真食品安全为主的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冷库和清真食品批发配送总代理、总经销,食品经营店为重点区域和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准确掌握清真食品经营总体情况,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以生产加工小作坊为主,重点检查清真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制作清真食品的原料或调味品、添加剂等,是否具有清真标识和索证索票手续,销售商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等监管制度,确保进、销货来源清楚,追溯有据。

  专项整治要协同民宗委、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食品经营户清真食品来源渠道、索证索票、包装标识等内容的检查。严厉查处冒用清真标识、无证经营,经销“三无”、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清真食品以及更改生产日期、更改保质期或者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超过保质期清真食品的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督导检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不断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各项监管制度,认真履行进货查验责任,及时索要清真食品生产许可证明文件,切实做到诚信经营、合法经营、规范经营。同时,各级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清真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突出重点、强化督促检查,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宣传培训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制度规范到位,确保清真食品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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