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印发《2014年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了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指导有机结合的总体思路;明确了主要目标是建设1000家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重点引领各类学校食堂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诚信自律意识,积极推行“五常法”(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推进“视频监控”、“阳光厨房”等创新型监管模式。
《方案》根据广东省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特点,把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的建设类型分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示范农村学校食堂,其基本建设要求除必须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学校食堂必须达到A级)外,还根据建立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思路提出了7点23项具体要求。为确保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建设取得实效,《方案》把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建设工作列为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政府开展的2014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并纳入《广东社会建设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食品药品安全指数”评价。
《方案》确定成立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成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指导督促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建设工作任务。
近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政府开展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要求,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全省22个地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建设任务,并召开示范建设工作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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