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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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食品安全 重塑民众消费信心

2014-06-17 09:48:50 来源: 食安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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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事关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对民众身体、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在当下,物价、房价和食品安全最为百姓关注。如果说物价、房价只是经济运行周期波动反映在某个特定阶段的价格表现,食品安全问题则是由来已久却又难以根治的痼疾。

  食品安全事件最直接也是最严重的危害,是对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危害。一日三餐不可或缺,食品是否安全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对于影响巨大的食品安全事件而言,危害不仅局限在受害的消费者,对民生和经济也会造成冲击,甚或波及到行业和国家声誉。

  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既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水平有关,又与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相连。民众对食品安全现状不满和失望,根源在于更高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推动了食品业的迅猛发展,这与相对滞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保护制度之间产生了矛盾,而社会又缺乏有效的对冲和缓和机制。

  问题食品的出现,毫无疑问在于商家和个人以驱利为目的,昧着良心,不讲道德所致。但是问题食品能够生产,并且能进入市场,这就不单是生产、销售者的问题,更在于监管缺位、打击不力。必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堵塞监管漏洞。我们不应该把问题简单地归结于某一个环节。在食品生产、加工、储运、检测和消费的产业链上,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笔者认为,首先应该从生产源头加强监管,重点在于细化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环境要求,通过市场手段鼓励兼并重组和产生升级,在充分考虑中小生产、经营者利益的前提下,实施必要且适当的行业准入,用市场手段优胜劣汰。规范和收紧食品标准的制定机构和授权机制。目前我国食品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各标准之间彼此缺乏协调,出现交叉重复和规制盲区。而地方和企业标准过低,已经无法满足民众对食品健康的更高要求,应逐步收紧甚至取消地方和企业标准。确保检测机构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加强检测力量的建设,加大检测设备的科研投入和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检测项目的完备性,定期向社会公开。建立向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派驻检测员制度并实施交叉轮岗制度,确保相关法规和标准得到执行。

  此外,要改变食品安全监管“多龙治水”状况。在所有的商品监管中,食品监管部门最多。从农产品到加工食品监管等,都有不同的部门把关。但并不严密,往往出现不协调:一则每当问题食品出现,常常听到不同的声音,有的说符合标准,有的说在允许的范围之内,有的说没有标准。监管部门站的角度不一样,检验标准不同,对问题食品的辨别也不同,难以实行最有效的打击。二则是“不归我管”心态,互相推诿,谁都可以把责任推给另一方,被动的监管,很容易失去查处和打击问题食品的最佳时机。

  根治食品安全多头监管困局,笔者认为,可考虑设立统一的机构。实行食品安全监管以及食品企业自查和报告制度,建立问题食品的召回制度。要重树消费者信心,当前最为迫切的是加强食品安全立法和执法。2009年6月1日,我国颁布了《食品安全法》,从立法角度奠定了现代食品安全监督体制的基础,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框架。现在,需加紧修订和完善食品安全配套法规和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惩处和曝光一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震慑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挽回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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