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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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推行农村食品消费纠纷三元式处理机制

2014-06-17 09:47:43 来源: 食安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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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临沂市工商局河东分局结合地处农村的实际情况,改变原来食品消费纠纷只由消费者协会来解决的单一处理模式,积极推行农村食品消费纠纷三元式处理机制,拓宽食品消费维权渠道,进一步优化农村食品消费环境,大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自2012年以来,全区未发生一起因食品消费纠纷引起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开创了食品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建立了疑难、重大食品消费纠纷联合调解机制。为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重点解决食品消费维权工作难点,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该分局与区人民法院和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并与上述部门在工商分局联合设立了消费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室,通过部门联合作用,解决了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履行调解过程中没有强制约束力的问题,降低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成本,提高工商机关的消费维权效能。截至目前,该分局先后成功调解涉及农村食品的疑难、重大消费纠纷12起,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全面加强基层食品消费维权组织体系建设。全力推动12315进商场、进企业、进农村、进景点,不断延伸维权执法触角,扩大食品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先后在全区8个街道、镇的商场、超市、景点建立了68个消费维权服务站,新增3处视频联络站,并发展食品消费维权联络员和监督员360人,形成了全方位的12315食品消费维权网络。同时,建立健全分局12315行政执法组织体系,建立12315应急处理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发生在边远农村的食品消费纠纷45分钟到达现场,真正为广大农村消费者提供快速、便捷的食品消费维权服务。

  启用“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以信息网络技术和工商应用系统为依托,在全区8个工商所、消费者协会分会启用“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实行专人录入专人处理工作制,及时将本单位受理的关于食品的消费者咨询与投诉录入“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保障消费维权系统在全区农村的全新应用,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投诉处理率达到100%,先后系统录入食品消费纠纷31起,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使全区的食品消费者投诉与咨询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有效提升系统干部职工的消费维权效能,促进全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推进了和谐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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