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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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打包”护航学生营养餐

2014-06-17 09:25:41 来源: 食安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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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

  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改委等15部门近日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套文件,以政策“打包”的形式强化学生营养餐规范管理,在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学生信息管理办法、信息公开公示办法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全国学生营养办负责人日前接受媒体采访,对学生营养餐实施细则及配套文件中的相关热点进行了解读。

  食堂供餐是最优方案

  问:为何要提出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

  答:目前,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主要有三种: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家庭(个人)托餐。学校食堂供餐是现阶段相对较好的模式,既便于学校管理,又可以相对控制食品安全,有利于让学生吃得“放心”,有助于实现营养补助“全部吃到学生嘴里”。

  针对试点地区农村中小学食堂条件普遍较差的现状,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重点向国家试点地区倾斜;同时要求各地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学校食堂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必须确保6个关键环节

  问: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哪些环节对保障食品安全十分关键?

  答:在采购环节要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必须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二是食品采购必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三是必须建立和实行食品查验制度;四是必须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五是必须建立评议供应商制度。在贮存环节,贮存场所和储藏设施要符合规定,要实行分类、分架存放,要落实收发登记和库存盘点制度,要及时销毁变质过期食品。在加工环节,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等高风险食品;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留样环节,要保证留样量100克以上,保证留样食品盛放在密闭专用容器内,保证留样食品冷藏48小时,保证留样记录完整。在配送环节,送餐车辆及工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60摄氏度以上热藏的,注意其保质期为烧熟后4小时;10摄氏度以下冷藏的,注意其保质期为烧熟后24小时,并在供餐前加热,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摄氏度。在餐用具清洗与消毒环节,要有专用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提倡用热力消毒。

  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2小时内上报

  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该怎么办?

  答: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停止供餐活动,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二是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与中毒学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四是在2小时之内,向当地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形成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

  问:为何要成立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膳食委员会?

  答:学生饮食是事关孩子成长的大事,学校应该主动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所以要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校膳食委员会,推动民主监督管理。

  膳食委员会的主要作用是参与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参与供餐单位的确定与评议;参与学校食堂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公开招标;参与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和监督,包括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分量、质量和食品安全,食堂员工的个人卫生、服务态度等,征求学生、家长、教师对食堂的合理化建议;监督学校定期公开食堂财务收支状况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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