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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向美国FDA登记注册的外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类别

时间:2014-05-08 22:32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美国第107-188公共法》必须向FDA登记的外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如下:1、酒和含酒类饮料;2、婴儿及儿童食品;3、面包糕点类;4、饮料;5、糖果类(包括口香糖);6、麦片和即食z麦片类;7、奶酪和奶酪制品;8、
电子杂志          按照《美国第107-188公共法》 必须向FDA登记的外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如下:
    1、 酒和含酒类饮料
    2、 婴儿及儿童食品;
    3、 面包糕点类;
    4、 饮料;
    5、 糖果类(包括口香糖);
    6、 麦片和即食z麦片类;
    7、 奶酪和奶酪制品;
    8、 巧克力和可可类食品;
    9、 咖啡和茶叶产品;
    10、 食品用色素;
    11、 减肥常规食品和药用食品、肉替代品;
    12、 补充食品(即国内的健康食品、维生素类药品以及中草药制品);
    13、 调味品;
    14、 鱼类和海产品;
    15、 往食品里置放和直接与食品接触的材料物质及制品;
    16、 食品添加剂和安全的配料类食用品;
    17、 食品代糖;
    18、 水果水果产品;
    19、 食用胶、乳酶、布丁和馅;
    20、 冰激淋和相关食品;
    21、 仿奶制品;
    22、 通心粉和面条;
    23、 肉、肉制品和家禽产品;
    24、 奶、黄油和干奶制品;
    25、 正餐食品和卤汁、酱类和特色制品;
    26、 干果和果仁;
    27、 带壳蛋和蛋制品;
    28、 点心(面粉、肉和蔬菜类);
    29、 辣椒、特味品和盐等;
    30、 汤类;
    31、 软饮料和罐装水;
    32、 蔬菜和蔬菜制品;
    33、 菜油(包括橄榄油);
    34、 蔬菜蛋白产品(方肉类食品);
    35、 全麦食品和面粉加工的食品、淀粉等;
    36、 主要或全部供人食用的产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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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2014年5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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