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绿色食品基地标准
三、申报程序
四、申报材料
五、绿色食品基地管理
一、绿色食品基地定义及分类
(一)定义:根据特定标准认定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生产设施条件和技术保证措施的食品生产企业或生产区域为绿色食品基地。
(二)分类:
1、绿色食品初级产品生产基地
2、绿色食品加工产品生产基地
3、绿色食品综合生产基地
二、绿色食品基地标准
(一)绿色食品初级农产品生产基地应备的条件:
1、产品必须是绿色食品,并为该单位的主导产品。
2、产品达到以下规模:
产品类别 |
生产规模(至少要达到规模) |
粮食、大豆类 |
2万亩 |
大田1000亩(保护地200亩) | |
5000亩 | |
茶叶 |
5000亩 |
杂粮 |
1000亩 |
蛋鸡 |
年存栏15万只 |
蛋鸭 |
年存栏5万只 |
肉鸡 |
年屠宰加工150万只 |
肉鸭 |
年屠宰加工50万只 |
奶牛 |
成奶牛存栏数400头 |
肉牛 |
年出栏2000头 |
猪 |
年出栏5000头 |
羊 |
年出栏5000头 |
水产养殖 |
粗养面积1万亩;精养塘500亩;网箱面积1000平方米 |
3、应设专管机构和生产服务体系。
4、技术措施和规章制度。
A:技术措施
种植单位应有作物生产计划、生资使用计划、轮作计划、仓库卫生措施等;
B:严格的档案制度:生产情况、生资的购买情况、病虫草害发生处置情况等;
C:检查制度
5、绿色食品知识培训
从事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推广人员及直接从事绿色食品生产的人员;
6、环境保护措施
7、较完善的生产设施
(二)绿色食品加工产品生产基地条件:
1、加工产品必须为绿色食品、并为该单位的主导产品、其产量或产值占该单位总产量或总产值的60%以上。
2、企业达到大中型企业规模(按国家统一标准)
3、专管机构:原料供应、加工生产规程、销售等。
4、技术措施和保障制度。
5、绿色食品知识培训。
6、环保措施。
(三)绿色食品综合生产基地
同时具备(一)、(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