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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时间:2014-05-08 22:32来源: 浏览次数:
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鱼糜制品是指以鱼肉为主要原料,添加一定的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鱼糜制品包括熟制鱼糜灌肠和冻鱼糜制品。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熟制鱼糜灌
电子杂志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鱼糜制品是指以鱼肉为主要原料,添加一定的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鱼糜制品包括熟制鱼糜灌肠和冻鱼糜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熟制鱼糜灌肠和冻鱼糜制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熟制鱼糜灌肠

    冻鱼糜→切削→斩拌→充填结扎→高温杀菌→冷却→包装

    2.冻鱼糜制品

    冻鱼糜→解冻→斩拌→成形→凝胶化→加热→冷却→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斩拌、凝胶化、加热(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菌落总数超标。

    2.淀粉含量超标。

    3.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生产企业必须设有原辅料库房、加工车间、成品包装间、成品库房。

    2.根据原料的储藏要求,企业应当设置冷库。

    3.鱼糜制品生产企业其生产场所、厂房设计应符合从原料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熟制鱼糜灌肠

    原料处理设备、切削设备、斩拌设备、充填结扎设备、高温杀菌设备、冷却干燥设备、包装设备。

    2.冻鱼糜制品

    原料处理设备、斩拌设备、成形设备、冷却设备、包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10132-1988《熟制鱼糜灌肠卫生标准》;SC/T3701-2003《冻鱼糜制品》;GB2762-1994《食品中汞限量卫生标准》;GB4810-1994《食品中砷限量卫生标准》;GB14935-1994《食品中铅限量卫生标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原料应新鲜,来自无污染的海域,且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要求。如使用的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熟制鱼糜灌肠的肠衣,应符合相关食品包装用材料的卫生标准要求。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分析天平(0.1mg);(二)天平(0.1g);(三)酸度计;(四)分光光度计;(五)干燥箱;(六)微生物培养箱;(七)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八)灭菌锅;(九)生物显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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