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以省地方标准DB 33/T456-2003《食品企业良好作业规范》为依据,参照国际上实行乳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和GB 12693-1990 《乳品厂卫生规范》有关内容,结合我省乳品生产企业实际制订。
本规范由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浙江省饮料工业协会、浙江大学、杭州燕牌乳业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童军锋、何光华、宣以巍、章谷成、许长卿。
乳品企业良好作业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乳品工业企业厂区环境、厂房及设施、机械设备、管理机构与人员、卫生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标签、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考核等方面的良好作业规范。
本规范适用全省范围内生产液体乳类、乳粉类、炼乳类、乳脂肪类、干酪类、乳冰淇淋类及其他乳制品类和含乳饮料的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DB 33/T456-2003 《食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6914-1984 生鲜牛乳收购标准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0789 软饮料的分类
GB 12693-1990 乳品厂卫生规范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881-19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091-1994 食品工业基本术语
GB/T 18204.1-2000 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 细菌总数测定
NY5045-2001无公害食品生鲜牛乳
NY5046-2001无公害食品奶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5047-2001无公害食品奶牛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5048-2001无公害食品奶牛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NY5049-2001无公害食品奶牛饲养管理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091-199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规范。
3.1
乳
从哺乳动物中挤出的正常乳房分泌物,无添加物且未从其中提取任何成分。
3.2
乳制品
以乳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利用全部或部分成分加工而成的液体、半固体或固体产品。如液体乳类、乳粉类、炼乳类、乳脂肪类、干酪类、乳冰淇淋类等。
3.2.1
液体乳类
主要包括: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配方乳等。
3.2.2
乳粉类
主要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和调味乳粉、婴幼儿乳粉、其他配方乳粉。
3.2.3
炼乳类
主要包括:全脂无糖炼乳(淡炼乳)、全脂加糖炼乳、调味炼乳、配方炼乳等。
3.2.4
乳脂肪类
主要包括: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等。
3.2.5
干酪类
主要包括:原干酪;再制干酪等。
3.2.6
乳冰淇淋类
主要包括:乳冰淇淋、乳冰等。
3.2.7
其他乳制品类
主要包括:干酪素、乳糖、乳清粉;浓缩乳清蛋白等。
3.2.8
含乳饮料
以鲜乳或乳制品为原料(经发酵或未经发酵),经加工制成的制品,主要包括:配制型含乳饮料和发酵型含乳饮料。
3.3
原材料
指原料、配料和包装材料。
3.4
内包装材料
指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食品容器,如瓶、罐、盒、袋等,及直接包裹或覆盖食品的包装材料,如箔、膜、纸、蜡纸等,其材质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3.5
外包装材料
指不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包括标签、纸箱、捆包材料等。
3.6
产品
包括半成品、最终半成品及成品。
3.6.1
半成品
指任何成品制造过程中的产品,经后续的制造过程,可制成成品。
3.6.2
最终半成品
指经过完整的加工过程但未包装标示完成的产品。
3.6.3
成品
指经过完整的加工制造过程并包装标示完成的待销售产品。
3.6.4
易腐败即食食品
指以常温或冷藏流通,保质期短,不需再经任何方式处理或仅经简单加热,即可直接供人食用的成品,如快餐食品、液态乳、高水活性豆类加工食品、高水活性烘焙食品、高水活性面条粉条类等。
3.7
厂房
指用于食品加工、制造、包装、贮存等或与其有关的全部或部分建筑及设施。
3.7.1
生产作业场所(车间)
指直接处理食品的区域。包括原材料预处理、加工制造、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等场所。
3.7.1.1
原材料处理场所(车间)
指进行原材料的整理、准备、解冻、选别、清洗、修整、分切、剥皮、去壳、去内脏、撒盐等处理过程的场所。
3.7.1.2
加工制造场所(车间)
指进行切割、磨碎、混合、调配、整形、成型、烹调及成分萃取、改进食品特性或保存性(如提油、淀粉分离、豆沙制造、乳化、凝固或发酵、杀菌、冷冻或干燥等)等加工过程的场所。
3.7.1.3
包装场所(车间)
指成品包装的场所,包括内包装室和外包装室。
3.7.1.3.1
内包装室
指进行与产品内容物直接接触的内包装作业场所。
3.7.1.3.2
外包装室
指进行不与产品内容物直接接触的外包装作业场所。
3.7.1.4
内包装材料准备室
指不必经任何清洗消毒程序即可直接使用的内包装材料,进行拆除外包装或成型等的作业场所。
3.7.1.5
缓冲室
指原材料或半成品没有经过生产流程而直接进入管制作业区时,为避免管制作业区直接与外界相通,在入口处所设置的缓冲场所。
3.7.2
管制作业区
指清洁度要求较高,对人员与原材料的进出及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等,必须有严格管制的作业区域,包括清洁区及准清洁区。
3.7.2.1
清洁作业区
指半成品贮存、充填及内包装车间等清洁度要求高的作业区域。
3.7.2.2
准清洁作业区
指生产车间清洁度要求低于清洁作业区的作业区域。
3.7.3
一般作业区
指原料仓库、材料仓库、外包装车间及成品仓库等清洁度要求低于准清洁作业区的作业区域。
3.8
辅助场所(车间)
指不直接处理食品的区域。包括检验室、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锅炉房、机修车间、更衣室、洗手消毒室、厕所和其它为生产服务的配套场所。
3.9
清洗
指去除尘土、残屑、污物或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杂物的处理过程。
3.10
食品级清洁剂
指直接用于清洁食品设备、器具、容器及包装材料,不得危害食品安全及卫生的物质。
3.11
外来杂物
指除原料之外,在生产中混入或附着于原料、半成品、成品或内包装材料上的污染物或令人厌恶、甚至导致食品失去卫生及安全性的物质。
3.12
有害动物
指直接或间接污染食品或传染疾病的小动物或昆虫,如老鼠、蟑螂、蚊、蝇、臭虫、跳蚤、虱子等。
3.13
有害微生物
指造成食品腐败、变质或危害公共卫生的微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