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恐怖袭击之后,美国以应对生化恐怖袭击为由,颁布了《公众健康安全与生物恐怖主义预防应对法》。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以下简称FDA)据此于10月10日正式发布 “食品企业注册法规”和“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法规”,并于今年12月12日开始生效。
一、根据FDA “食品企业注册”法规,美国本土和对美出口的外国食品及饲料生产、加工、包装、仓储企业必须在FDA进行登记注册,未登记的外国食品及饲料将在入境港口遭到扣留。注册时必须提供的信息包括:
1、企业及其总公司(母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2、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或其代理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3、企业使用的所有贸易名称;
4、按照美国有关法规分类的产品类别;
5、注册提交人被注册企业授权的声明;
6、国外企业的美国代理人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7、外国企业还需提供紧急联系电话。
二、按照“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法规”,FDA要求进口食品、饲料到达之前5日之内由电子方式接收并确认申报相关的信息。根据运输方式不同,FDA对最迟接受信息的时间有不同的规定:
1、通过陆路运输,抵达前2小时;
2、通过空运或铁路运输,抵达前4小时;
3、通过水路运输,抵达前8小时。
货物到港时,承运人必须持有提前通报确认件,否则无法通关。
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农产品进口国,2002年进口金额达419亿美元。我国2002年对美出口农产品16.3亿美元,占全部农产品出口的9%左右,主要出口品种为水产品和园艺产品。美国现在是我农产品出口的第四大市场,此次美国出台的食品注册和提前通报制度实施范围很广,相关单位应积极应对,确保我相关产品对美国的顺利出口。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针对美国的这些法规已经做了大量细致的应对准备工作,分别提前发文和通过媒体通报、宣传了法规草案的要求以及应对措施。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研究所、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等有关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其中包括法规的翻译、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FDA的“食品企业注册”和“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法规已经发布,并即将实施,为最大限度地避免美食品注册、通报制度对我农产品出口造成负面影响,国家认监委强调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外经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美方相关法规,尽快将上述信息通报给辖区内对美出口农产品、食品和饲料的生产、加工、包装、仓储和出口等相关企业。按照以前摸底所掌握的情况做好上述企业的注册通报工作的落实。要主动了解上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进行注册和通报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指导协助企业解决困难。
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按照美国新发布的法规要求把好关,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取得FDA注册的情况进行跟踪,掌握企业注册信息。今年12月12日后,在接受出口美国的食品、饲料货物报检时,应注意审核相关企业对美的注册信息,对未注册企业的货物,要提示报检人及时办理在美注册。还要提醒企业向FDA提前通报进口货物有关信息。
三、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研究所将继续发挥技术资源上的优势,翻译FDA正式法规,并编写《输美食品、饲料企业注册通报指南》,做好相应的培训、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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