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消毒牛乳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准适用于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消毒牛乳。
2 引用标准
GB5408 消毒牛乳
GB6914 生鲜牛乳收购标准
GB5409 牛乳检验方法
GB7718 食品标鉴通用标准
GB5009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GB4789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GB5413 乳粉检验方法
GB12399 食品中硒的测定方法
3 术语
3.1 绿色食品
系指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食品。
3.2 绿色食品消毒牛奶。
指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消毒牛乳。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须用特级生鲜牛乳为原料,按GB6914执行。
4.2 原料产地环境要求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的环境标准。
4.3 感官要求符合表1规定。
表1
项目 指标
色泽 呈乳白色或稍带微黄色
组织状态 呈均匀的胶态流体,无沉演,无凝块,无杂质和其他异物
滋味与气味 具有新鲜牛乳固有的香味,无其他异味
4.4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项目 指 标
比重 Y1.028-1.032
全乳固体 % ≥ 11.2
杂质度 mg/kg ≤2
脂肪 % ≥3.00
酸度 °T ≤18.00
汞(以Hg计) mg/kg ≤0.005
砷(以As计) mg/kg ≤0.1
铅(以Pb计) mg/kg ≤0.05
铜(以Cu计) mg/kg ≤0.50
锌(以zn计) mg/kg ≤10
硒(以Se计) mg/kg ≤0.03
硝酸盐(以NaNO2计) mg/kg ≤6
亚硝酸盐(以NaNO2计)mg/kg ≤0.35
六六六 mg/kg ≤0.05
DDT mg/kg ≤0.05
黄曲霉素MI mg/kg ≤0.05
抗生素 mg/kg 不得检出
4.5微生物学要求符合表3规定。
表3
项 目 指标
细菌总数 个/g ≤15000
大肠菌群(近似数)个/100ml ≤40
致病菌 不得检出
5试验方法
5.1比重、全乳固体、杂质度、脂肪、酸度检验方法,按GB5409执行。
5.2砷检验方法按GB5009.11执行。
5.3铜检验方法按GB5413中2.9条执行。
5.4铅检验方法按GB5413中2.9条执行。
5.5锌检验方法按GB5009.14执行。
5.6硒检验方法按GB12399执行。
5.7硝酸盐、亚硝盐酸测定按GB5009.33执行.
5.8汞检验方法按GB5413中2.10执行。
5.9抗生素测定:按GB5409中有关章节执行。
5.10六六六、滴滴涕测定:按GB54413中2.11条执行。
5.11黄曲霉毒素MI检验方法按GB5009中2.11条执行。
5.12微生物要求的试验方法按验方法按GB4789的有关章节执行。
6检验规则
样品中的微生物、感官、理化指标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应记作不合格。
6.1交收检验
6.1.1组批
6.1.1.1同一生产期内生产的,且经包装出厂的产品为同一批次产品。
6.1.1.2每批出厂产品需进行常规定检验,并附有生产厂技术检验部门签署的质量合格证。
6.1.2抽样
交收检验抽样按GB5408 2.1条执行。
6.1.3交收检验判定规则
6.1.3.1交收检验项目为微生物、感官、理化各项指标及容量偏差。
6.1.3.2受检样品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整批样品为不合格品。
6.1.3.3受检样品检验不合格时,应按抽样规则重新抽取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
6.2型式检验
6.2.1型式检验项目包括微生物、感官、理化各项指标。
6.2.2型式检验应由绿色食品质量监督机构定期抽样检验。
6.3判定原则
检验结果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可取样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但产品微生物指标,不准复检。复检符合要求的,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贮藏
7.1按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7.2必须符合《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7.3包装按GB5408 3.1执行。
7.4运输、贮藏
7.4.1消毒牛乳应在箱内装车运输,运输过程中要有遮盖。长途动输应采用冷藏车。
7.4.2消毒牛乳在销售之前应贮藏在温度2-10℃冷库内。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垦司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农垦北方食品监测中心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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