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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动我国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时间:2014-05-08 22:31来源: 浏览次数:
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开展,从世界范围来讲,要比质量体系认证工作早的多,我国的实际情况也是如此。中国方圆认证委员会1991年成立,到今年快满10年了,是我国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较早的和最大的机构之一,可以说是以
电子杂志              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开展,从世界范围来讲,要比质量体系认证工作早的多,我国的实际情况也是如此。 
        中国方圆认证委员会1991年成立,到今年快满10年了,是我国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较早的和最大的机构之一,可以说是以产品质量认证起家。但中国方圆认证委员会从1995年开始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工作以来,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在2000年就达到4000多张,相比之下,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就少得多。其他产品质量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就更少了。 
        那么,我国产品质量认证为何难以开展呢? 
        首先,由于我国经济体制还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人民生活水平从温饱向小康水平过渡阶段,人民的购买力不强,质量水平低下的产品还有相当的市场需求。产品和服务质量优劣还不是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企业的竞争还不是靠产品和服务质量取胜。因此,在这样的客观环境条件下,一些企业认为,一个企业产品的质量声誉,并不是一个企业生存的必要条件,对产品的高质量追求没有紧迫感。当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这种现象将会有所改变。 
        其次,由于我国企业的自律机制不健全,政府部门还需要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强制性管理,如目前进行的生产许可证制度以及各级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甚至还有一些行业协会对产品质量也要组织相当数量的抽查检验,造成我国企业的产品质量日常就要频繁地承受各种抽查检验,企业感到负担很重。 
        另外,两种认证制度相比,质量体系认证工作比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无论对企业还是对认证机构来讲,实施起来都要复杂得多,难度要大。作为企业,既要提供样品检验,又要增加产品认证和检验费用。作为认证机构,虽然可以增加收入,但却要为样品寻找检验机构和对样品检验结果的判定花费不少精力,为此认证机构还得配备额外的人力资源。同时企业获得产品质量认证后,又不能给企业增加明显的经济效益。产品质量认证又是一种自愿性行为,因此,企业认为既然获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就可以达到目的了,又何必再增加麻烦,故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的积极性不高。 
        针对这种现象,笔都认为,为推动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开展,政府部门可以制定某些鼓励政策。如像外国一些国家一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鼓励采购部门首先采购获得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另外,获得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可以允许减少甚至是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认证机构在认证活动中在不违背认证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还可以减化认证程序。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并在满足认证产品有关标准检验要求的前提下,认证机构是否可以直接利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和《产品生产许可证发放》的检验报告数据。尤其是当认证机构分包的检验机构同承担上述检验任务的是同一检验机构时,更应如此。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企业的负担,另一方面又可以唤起企业对上述两项检验活动的欢迎心态。 
        产品质量认证有8种模式,目前,我国各认证机构采用的模式较少。各认证机构除了继续采用当前的模式外,根据我国企业现在人员素质和技术发展水平,各认证机构是否可以采用8种中的其他易于企业实施的产品质量认证模式,从而促进我国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发展。 
        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产品质量认证的宣传力度,以便广大企业和消费者了解产品质量认证同质量体系认证的区别和优点,促使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增加产品质量认证的知识和要求。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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