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的主要内容及一些主要的变化和修改:
有机生产模式要求土地至少三年未使用标准规定禁止使用的物质。土壤的肥力和作物的营养主要通过自然的方法获得。如,耕作、栽培、轮作、农家肥、农作物废弃物,或标准允许使用的合成材料。农作物的病虫害、杂草,主要通过物理、机构和生物的方法控制。如果以上方法不能解决问题,可以使用标准规定的生物、植物或合成材料。畜禽三代以内必须是采用有机方式管理。必须使用百分之百的有机饲料。允许添加维生素和矿物质。不能使用生长激素和抗生素。可使用疫苗防病。治疗疾病不能使用标准规定的禁用药物。畜禽必须放牧,不进行放牧的畜禽不属有机生产。
新标准统一了“有机”的定义。对有机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以及处理、加工等过程中采用的方式、方法、使用物质乘和了具体规定。规定了有机食品标签。
生产和处理方面的内容:有机作物的生产,野生作物的采集收获,有机畜禽的管理,有机农产品加工和处理,国家允许使用的合成物质和禁止使用的非人工合成物质名单,有机食品的标签(检测、费用、规范),让书和记录要求等。
认证方面的要求:获得和保持认证的要求,对国外认证的要求,对国外有机产品的评估。
与以前公布的标准(草案)相比,新标准最主要的一些变化和修改有:
1.有机产品不包括任何含有以基因工程技术(包括方法)制造的成分,或是使用放射线辐照以消毒和延长保存期的食品,不得使用下水道沉积物当肥料。
2.提高了使用的机标签的要求。“用有机成分制造”标签从原来规定的有机成分至少50%提高到70%。这和欧盟的标准一致,有利于出口。
3.为消费者提供更准确的信息。允许制造商标出产品有机成分的百分比,旨在鼓励使用有机成分。
4.采纳了国家环保局杀虫剂残留量5%的限度。
5.允许含有亚硝酸盐成分的葡萄酒标示“用有机葡萄制成”。
6.对认证情况及过程,每年要进行评估。
7.设立了有机畜禽饲料要求。
有机标签:
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将标上有机食品的标签。根据食品的成分分别标出:
1.“百分之百有机”:使用“百分之百有机”标签的食品必须只含有有机成分(水和盐分除外,下同)。
2.“有机”:使用“有机”标签的食品,至少需要由95%有机成分制造。
3.用有机成分制造:至少需有70%有机成分。而这在原标准的草案中为50%。
4.为鼓励更多的厂商采用有机成分,标准允许食品制造商对其产品可表明有机成分的百分比。但是有机成分不到70%的,不得在主要成分标示区的任何地方使用“有机”字样。
食品业者担心,全国性的标准可能误导消费者认为有机产品比传统食品更安全或更有利健康。全美食品加工业协会希望农业部要求有机产品的标签附加说明,告诉消费者这种食品在安全、品质和营养方面并不优于其他产品。农业部拒绝附加这种说明,但在标签设计方面作出考虑,以免这些食品看起来像获得农业部的品质保证。
有机产品的认证:
根据1990年有机食品生产法规定,美国农业部负责认证机构的资格认定。这些认证机构既有国营的又有民营的。美国现有的12200多个宣称生产有机产品的农场,获得认证的还不到半数。有19个州根本未对有机产品的种植有所规范。有些州虽然订有生产标准,却没有监督机制确保农户遵守这些规范。新标准颁布后,将要按照此标准进行认证。
此次颁布的新标准规定,年销售额5000美元以下的农户可免办认证,但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等必须严格按标准执行。农业部宣布向15个州的农户提供经费,资助他们办理认证的经费。资助的额度为70%的认证费用,每户最多不超过500美元。
申请认证机构的资格:
1.具有专业检查人员,在有机产品的生产和处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能够提供技术培训。
2.向有机产品生产者和加工者演示要构所具有的能力。具备完整的书面记录。与生产者、加工者、公众有畅通的沟通渠道。对其所作出的认证决定及时向农业部反馈。
3.既要维护认证标准的权威性,又要保护生产者和加工者的权益。
4.必须对检查人员和其他涉及认证工作的人员进行年度评价,对本机构的认证活动要进行评估。
农业部授予的认证机构资格期限为5年。国外的单位也可申请美国农业部的认证资格。但要通过本国政府相庆的机构向美国农业部提出申请。一旦获得认证资格,其认证的有机产品可出口美国。
生产和加工的有机产品,必须申请获得认证机构的认证,经认证后才有资格上市。申请时需提交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产品范围,土地三年的使用情况,种植、养殖或加工的有机农产品或畜禽产品;进行有机生产和加工的总体计划;使用的材料,实施计划的措施及其监督;生产、收获和处理等整个过程的书面记录等。
新标准的实施:
这项新标准在宣布后的60天即2001年2月19日正式生效。生效后的18个即2002年8月完全实施,届时所有有机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新标准。2002年夏天,消费者可望在市场上见到的有机食品全部都有有机标签。对假冒有机产品的罚款额最高达1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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