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概念的雏形是1970年在美国国家食品保护会议上首次提出的,1973年荚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首次将HACCP对食品加工控制的概念应用于罐头食品加工中,以防止肉毒梭状杆菌感染。
1985年,美国国家科学院(NAS)建议与食品相关的各政府机构应在审核工作上使用比较有科学根据的HACCP方法,并借鉴HACP在罐头食品中成功实施范例的经验,建议所有执法机构均应采用HACCP方法,对食品加工业强制实施。1986午,美国国会要求美国国家海洋渔业署(NMFS)制订一套以HACCP为基础的水产品强制审核制度。NMFS于是制定了以IIACCP为基础的审核系统。
由于NMFS在水产品上执行HACCP的成效显著,在各方面条件逐渐成熟时,FDA决定敦促国内及进口水产品生产者强制实施HACCP,于是在1994年1月公布了强制实施的水产品HACCP的实施草案,公布一年后正式实施,同时FDA也考虑将HACCP的应用扩展到其它食品上(禽畜产品例外)。1995年12月,FDA根据“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的七个基本原则提出了水产品法规,即“水产及水产加工品加工与进口的安全卫生法规”,以确保水产和水产制品的安全加工和进口,法规于1997年12月18日正式生效。此法规强调水产品加工过程中的某些关键性工作,要由受过HACCP培训的人员来完成,负责制定和修改HACCP计划,并审查各项纪录。
目前大部分的先进国家已开始推动水产品及畜产品的HACCP计划,并陆续将之法制化。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推行HACCP计划作为食品方面的世界性指导纲要,亚大经济合作组织(APEC)也积极推动以HACCP计划为基础的食品相互认证计划。
总而言之,由于对食品安全的有效性,该制度已取得国际间的认同,并成为各国食品卫生管理的共同努力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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