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成刚、孙世德、陈曦、姚国秀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黑龙江省A级绿色食品马铃薯生产的产地条件选择、种子及其处理、选茬与整地、施肥、播种、田间管理、收获及产品质量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A级绿色食品马铃薯生产。在气候正常年份,按本标准实施公顷产量可达22 500kg以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条件
NY/T 394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3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3 产地环境条件
3.1 产地环境条件应符合NY/Y391的要求。
3.1.1 气候
无霜期100d以上,年≥10℃活动积温2 000℃以上,年降雨量450mm以上。
3.1.2 土壤
土层深厚、结构疏松、耕性良好的土壤,地势平川漫岗,忌避低洼地块。
4 种子及其处理
4.1 品种选择
要选择三代以内的脱毒种薯并根据市场要求,选择适应当地生态条件且经审定推广的符合生产加工及市场需要的专用、优质、抗逆性强的优良马铃薯品种。
4.2 种薯处理
选有代表性、无病的优良种薯,并在播前困种一周,淘汰病薯、烂薯,播前芽长到1cm以上,切薯块时的切刀要用来苏儿消毒,切成三角形,重量40g~45g左右,保留1个~2个芽眼,有条件地块采用小薯整播。
5 轮作与整地
5.1 轮作
实行三年以上的轮作方式,前茬以玉米、杂粮为主,其次是大豆茬。
5.2 整地
栽培马铃薯地块全部秋季深翻深度达23cm~25cm,并全部起好垄,以利提温补墒。
6 施肥
6.1 农家肥
每公顷施用腐熟无害化的农家肥30 000kg以上。
6.2 允许使用的农家肥种类
堆肥、沤肥、厩肥、沼气肥、绿肥、作物秸秆、饼肥。
5.3 脱肥时可追施化肥
肥料的使用应符合NY/T394的要求。
5.4 允许使用的商品肥料
商品有机肥、腐殖酸肥料、微生物肥料、无机(矿质)肥料、叶面肥(不含化学合成生长调节剂)有机无机复合肥。
5.4.1 禁止使用硝态氮肥。
5.4.2 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施用,有机氮与无机氮比例以1:1为宜,最后一次追肥必须在收获前30d进行。
5.4.3 城市垃圾要经过无害化处理,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后才能使用。
6 播种
6.1 播期
当地气温稳定通过6℃~7℃时即可播种。我省北部地区在5月上旬,南部地区在4月下旬。
6.2 播法
要引沟、施肥、播种、合垄、镇压连续作业,即播前深松或深趟引墒,随滤农肥,覆土2cm~3cm,随后按要求将种薯块按入土中。随即合垄,正常覆土8cm~10cm,随即镇压。
6.3 密度
马铃薯栽种行距65cm~70cm,株距25cm~30cm,一般每公顷保苗50 000~70 000株为宜,但要根据土质情况确定,肥地稍稀,瘦地稍密。
7 田间管理
7.1 中耕除草
苗出全时查田补苗和拔除病株补种同品种小种薯。全生育期趟三遍,第一遍在出苗后苗高2cm时深趟,即趟蒙头土;第二遍在苗高10cm时,加厚培土,趟碰头土;最后一遍再现蕾封垄前深趟,结合整地人工拿一次大草。
7.2 追肥
苗高10cm时,结合趟二遍地公顷追尿素120kg及符合NY/T394规定的肥料。
7.3 防治病虫害
所施农药应符合NY/T393的要求。如防治晚疫病,在出花期用66.5%霜霉威叶面喷洒,公顷用量1.29kg~2.16kg,600倍液~1000倍液。防治蚜虫,7月下旬发现蚜虫危害,可用40%乐果500倍液,公顷用量为600ml。
7.4 农药喷洒器具
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器械,保证农药施用效果和使用安全。
7.5 摘蕾
出花期将花蕾摘去,减少氧分消耗,提高产量和品质。
8 收获
8.1 收获时期
在生理成熟时开始收获,要选择晴天,避免在雨天收获,以免拖泥带水。
8.2 收获方法
机械收获或人工收获。做到单收、单提运、单储藏。
9 贮藏品种
9.1 贮藏冻土层以下的地窖,深于冻层。
9.2 窖温控制在2℃~4℃,湿度控制在85%~90%之间。
10 其它
对全部生产过程,要建立田间技术档案,全面记载,以备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