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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时间:2014-05-08 22:31来源: 浏览次数:
绿色食品的质量保证,涉及国家利益,也涉及消费者的利益,全社会都应该从这个利益出发,加强对绿色食品的质量及标志正确使用的监督、管理。 根据农业部印发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各企业取得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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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食品的质量保证,涉及国家利益,也涉及消费者的利益,全社会都应该从这个利益出发,加强对绿色食品的质量及标志正确使用的监督、管理。

  根据农业部印发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各企业取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在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绿色食品标志在产品上使用时,须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的规范要求正确设计,并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定。

  2.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单位和个人须严格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

  3.作为绿色食品生产企业,改变其生产条件、工艺、产品标准及注册商标前,须报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准。

  4.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暂时丧失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生产者应在一个月内报告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两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暂时终止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待条件恢复后,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批准,方可恢复使用。

  5.绿色食品标志编号的使用权,以核准使用的产品为限。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准,不得将绿色食品标志及其编号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6.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自批准之日起三年有效。要求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须在有效期满前九十天内重新申报,未重新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使用权。

  7.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单位和个人,在有效的使用期限内,应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环保、食品监测部门对其使用标志的产品及生态环境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撤消标志使用权,在本使用期限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8.对侵犯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向侵权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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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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