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8日,记者从银川市政府查处14类食品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从2007年月1月1日起,银川开展查处无证生产糖果制品、葡萄酒及果酒、炒货食品、酱腌菜、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和白酒等14类食品的工作,将伪造、
2006年12月28日,记者从银川市政府查处14类
食品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从2007年月1月1日起,银川开展查处无证生产糖果制品、葡萄酒及果酒、炒货
食品、酱腌菜、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和
白酒等14类食品的工作,将伪造、冒用“QS”标志的违法行为纳入重点打击对象。
目前国家将28大类525种食品纳入食品准入目录,这些食品不加贴“QS”标志,不准上市销售,经销者不准经销。银川市曾在去年发布查处小麦粉等5类和
乳制品等10类食品两个《通告》。此次发布查处无证生产14类食品工作的通告。《通告》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14类食品的企业纳入查处重点。凡以14类食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行业、医院、学校、幼儿园、工矿企业等职工食堂、商场、超市、粮油店等14类食品经销、消费及使用单位列入查处对象。由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供应城镇居民的14类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生产、销售及使用无证产品的企业除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和使用外,将实施处罚,没收违法所得,食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依法给予没收。据了解,今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未加印(贴)“QS”标志的合格产品,必须到市质监局备案并加“QS”标志后,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