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豌豆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干豌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490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 一般规则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析法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10460-1989 豌豆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02 植物性食品中辛硫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10 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492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 5494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3、术语和定义
GB 10460-1989 确立的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要求
4.1 加工质量
无公害农产品豌豆的加工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无公害农产品豌豆加工质量要求
项目 水分% 杂质% 不完善率% 色泽气味%
指标 ≤13.5 ≤1.0 ≤5.0 正常
4.2 安全指标
无公害农产品豌豆安全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无公害农产品豌豆安全指标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序 号 项 目 指 标
1 铅(以Pb计) ≤0.8
2 镉(以Cd计) ≤0.2
3 乐果(dimethoate) ≤0.05
4 敌敌畏(dichlorvos) ≤0.1
5 敌百虫(trichlorfon) ≤0.1
6 溴氰菊酯(deltamethrin) ≤0.5
7 锌硫磷(phoxim) ≤0.05
5、试验方法
5.1 加工质量
5.1.1 水分
按 GB/T 5497 规定执行。
5.1.2 杂质、不完善粒
按 GB/T 5494 规定执行。
5.1.3 色泽、气味、口味
按 GB/T 5492 规定执行。
5.2 安全指标
5.2.1 铅
按 GB/T 5009.12 规定执行。
5.2.2 镉
按 GB/T 5009.15 规定执行。
5.2.3 乐果、敌敌畏、敌百虫
按 GB/T 5009.20 规定执行。
5.2.4 溴氰菊酯
按 GB/T 5009.110 规定执行。
5.2.5 辛硫磷
按 GB/T 5009.102 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交收检验。
6.1.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b)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
c)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d)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6.1.2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的内容包括加工质量及包装、标识,或合同要求的项目,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方可交收。
6.2 组批规则
同品种、同产地、相同栽培条件、同时采收的豌豆作为一个检验批次;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相同进货渠道的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3 抽样方法
按 GB/T 5490 和 GB/T 5491 的规定执行。
6.4 判定规则
若全部检验项目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其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6.5 复验
该批次样本标识、包装、净含量不合格者,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验一次,加工质量和卫生指标检验不合格者不进行复验。
7、标识
产品应有明确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者及详细地址、产地、净含量和包装日期等,要求字迹清晰、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