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近江牡蛎(Crassostrea rivularis Gould)无公害养殖环境条件、苗种采集、苗种质量和养成操作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近江牡蛎半人工采苗、垂下式养成,滩涂养成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NY 5052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154 无公害食品 近江牡蛎
3 采苗
3.1 采苗场环境条件
3.1.1 场址
风浪较小,潮流畅通,有天然或人工养殖近江牡蛎的河口两侧滩涂或内湾,没有污染源。干潮水深10 m处至每月干露不超过15 d、每天干露不超过4 h的潮间带滩涂。
3.1.2 水质
采苗场周围海区水质符合GB 11607的规定,采苗场水质符合NY 5052的规定。
3.1.3 底质
泥沙底、泥底、沙泥底和岩石底质。
3.1.4 盐度
采苗季节盐度范围:3.87~19.61。
3.1.5 水温
采苗季节水温范围:24℃~31℃。
3.1.6 场地准备
滩涂场地,分幅插标,每幅1 hm2,挖滩筑哇,人工清除有害生物和杂物;深水场地,划定范围,插竹标志。
3.2 采苗时机
在近江牡蛎繁殖季节(5月~8月),每三天测量采苗海区海水盐度、观察亲贝排精产卵情况、拖网镜检近江牡蛎幼虫量,当满潮时底层海水的盐度降到15.67以下时:
——丰满、乳白色的亲贝软体部变成消瘦而透明时,8 d~10 d内投放附苗器进行采苗;
——壳顶期幼虫数量达到25个/m3~60个/m3时,5 d~8 d内投放附苗器进行采苗。
3.3 附苗器
3.3.1 种类
附苗器有水泥柱、水泥片、胶丝水泥绳等,亦可因地制宜地采用来源丰富、经济耐用的器材;严禁使用有毒材料。
3.3.2 投放量
水泥柱(4.5 cm×5 cm×50 cm)12支/m2~18支/m2,水泥片(12 cm×12 cm×1.3 cm)15片/m2~25片/m2,胶丝水泥绳(0.8 cm~1 cm,长80 cm)30支/m2~45支/m2。
3.4 采苗方法
3.4.1 伞形采苗法
适用于潮间带滩涂采苗场。中间一支水泥柱,插植深度为15 cm~20 cm,其余围绕中间一支搭成伞形(称一“丛”),插植深度5 cm~10 cm,约成60℃角。“丛”成行排列,走向与潮流的流向一致。
3.4.2 “井”字形采苗法
适用于岩石等硬底质采苗场。水泥柱“井”字形堆放,每堆放柱4层~10层,每层2支。
3.4.3 垂下式采苗法
适用于潮间带下区至干潮水深10 m处的采苗场。首先用栅架、浮筏等搭建台架,然后将附苗器吊挂在台架上。
3.5 效果检查
定期下海检查,清洗淤泥,观察计数蛎苗附着量,若蛎苗附着太少应清理附苗器再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