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海湾扇贝苗种培育和养成操作技术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海湾扇贝亲贝选择、幼虫培育、苗种中间培育、养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SC/T 2005.2 扇贝筏式养殖产量验收方法
NY 5052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62 无公害食品 海湾扇贝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肥满度meet condition
软体部湿重占体重的百分比。
3.2
规格合格率certified size rate
达到规格的苗种数量占苗种总数的百分比。
3.3
伤残死亡率wounded and death rate
壳残缺破碎和死亡苗种数量占苗种总数的百分比。
3.4
变态metamorphosis
幼虫面盘消失、长出次生壳变为稚贝的生物学过程。
3.5
出池苗spat of shell height 400μm一600μm
壳高400μm~600μm的稚贝。
3.6
商品苗commercial spat。
壳高3.0mm~5.0mm的稚贝。
4 亲贝
4.1 规格
壳高≥5.Scm,湿重≥30g。
4.2 质量
4.2.1 感官
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亲贝感官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形态 |
符合贝类分类学中有关海湾扇贝的特征描述 |
壳面 |
比较洁净、光滑,无附着物 |
健康状况大 |
体质健壮,活力强,外套膜伸展并紧贴壳口;生殖腺肥 |
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亲贝规格合格率和肥满度
项 目 |
要 求 |
规格合格率,% |
≥99 |
肥满度,% |
≥30 |
4.3.1 培育池
水泥池或玻璃钢水槽,10m3~30m3,水深1.1m~1.5m。
4.3.2 水质
水源符合GB 11607的规定,培育用水符合NY 5052的规定。
4.3.3 水温
从亲贝所在的生境水温逐步提升至18℃~20℃。
4.3.4 盐度
25~31。
4.3.5 光照
500 lx~1 000 1x。
4.3.6 培育密度
100个/m3~120个/m3,采用多层网笼或单层浮式网箱为培育容器。
4.3.7 日常管理
4.3.7.1 投饵
投喂硅藻、金藻或扁藻等单胞藻或代用饵料;严禁投喂含激素或激素类物质的饵料。
4.3.7.2 换水
早期和中期每天换水100%;晚期每天换水三分之一。
4.3.7.3 倒池
早期和中期隔天倒池清底一次;临近采卵前不倒池。
4.3.7.4 吸底
早期和中期每天早、晚各吸底一次;晚期适当增加吸底次数。
4.3.7.5 升温
每天升高0.5℃~1.0℃。
4.3.7.6 充气
连续微量充气。
4.3.7.7 用药和停药期
按NY 5071的规定执行。
5 幼虫培育
5.1 采卵密度
≤50粒/mL。
5.2 受精
精子和卵子在海水中自行受精。
5.3 孵化
5.3.1 密度
30粒/mL~50粒/mL。
5.3.2 水质
同4.3.2。
5.3.3 水温
22℃~24℃。
5.3.4 盐度
25~31。
5.3.5 多余精液的清除
当亲贝移走后,加大充气,捞取水面的泡沫(泡沫中含有大量精子),清除多余精液,提高孵化率。
5.4 培育条件
5.4.1 水质
同4.3.2。
5.4.2 水温
22℃~24℃。
5.4.3 盐度
25~31。
5.4.4 光照
5001x以下。
5.4.5 密度
10个/mL左右。
5.5 日常管理
5.5.1 投饵
受精卵孵化至D形幼虫期,即受精24h后,即可投喂硅藻、金藻或扁藻等小型单胞藻。一般日投喂量2×104细胞/mL;随着幼虫的生长,饵料投喂量应逐步增加,后期达到8×104细胞/mL,分6次~8次投喂。
5.5.2 换水
每天换水2次,每次换水三分之一。
5.5.3 倒池
第一次倒池应在产卵后25h~30h进行,以后每3d倒池一次。
5.5.4 吸底
每天早、晚各吸底一次。
5.5.5 充气
用100号或120号散气石连续微量充气。
5.6 采苗
5.6.1 采苗时间
眼点幼虫达到30%以上,应立即倒池并投放采苗器。投放采苗器后可以提高1℃~2℃水温。
5.6.2 采苗器的种类
聚乙烯网片或细棕绳等。
5.6.3 采苗器的处理
聚乙烯网片使用前,务必用0.5%~1.0%的氢氧化钠溶液浸泡清洗油污;棕绳需经反复浸泡、敲打、冲洗,清除碎屑、杂质以及可溶性有害物质。
5.6.4 采苗器投放量
聚乙烯网片按2.0kg/m3–2.5kg/m3投放,直径3mm的棕绳按1 000m/m3~1 500m/m3投放。
5.6.5 采苗后管理
投放采苗器后适当加大换水量,减少充气量,检查附着变态情况,根据附苗数量调整投饵量。
5.6.6 用药和停药期
按NY 5071的规定执行。
5.7 出池苗
5.7.1 规格
壳高400μm~600μm。
5.7.2 质量
5.7.2.1 感官
大小均匀,苗种健壮,足丝粘附力强。
5.7.2.2 规格合格率、畸形率和伤残死亡率
规格合格率≥95%;畸形率和伤残死亡率总和≤3%。
5.7.3 检验规则
5.7.3.1 出售前检验
出池苗出售前应通过检验。
5.7.3.2 组批规则与抽样计数
5.7.3.2.1 组批规则
以一个培育池的苗种为一批。
5.7.3.2.2 抽样计数
从一个培育池的不同位置抽取5片~12片网片(或棕绳),从网片(或棕绳)上、中、下三个部位分别随机剪下2个一3个扣(或长5cm的棕绳),计出池苗数,换算出每片网片(或棕绳)上的出池苗数量,据此推算整个培育池网片(或棕绳)上的出池苗总量。
5.7.3.2.3 规格合格率
在抽样计数时,将抽取的几个样品的出池苗充分混合均匀,从中随机抽取50个~100个苗种(不含伤残、死亡及畸形个体),测量壳高,统计规格合格率。
5.7.3.2.4 畸形率和伤残死亡率
在抽样计数时,将抽取的几个样品的出池苗充分混合均匀,从中随机抽取200个~500个出池苗种,查计畸形、壳破碎及死亡数,统计畸形率和伤残死亡率。
5.7.4 判定规则
5.7.4.1 规格合格率、畸形率和伤残死亡率、感官要求中其中一项达不到质量要求,判定本批出池苗种为不合格。
5.7.4.2 若对计数结果有异议,可由购、销双方协商,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重新抽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