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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类食品新规知者寥寥无QS标志啤酒仍然在售

时间:2014-05-08 22:30来源: 浏览次数:
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要求,从今年1月1日开始,糖果制品、茶叶(包括边销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须有QS标
电子杂志        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要求,从今年1月1日开始,糖果制品、茶叶(包括边销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须有QS标志方可出厂销售。然而,昨天(7日)省质监部门在全省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却显示,大多数经营者对这一规定并不知晓,目前市场上依然有不少1月1日之后生产的上述食品没有QS标志。

  昨天,全省开展的对上述13类食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了63家大型超市、商场、食品批零市场。当笔者随质监人员来到白云区东旺批发市场时,见到市场上依然有不少1月1日之后生产的上述食品没有QS标志,而大多数批发商均表示,对上述13类食品生产、销售的新规定并不了解,因此在进货时也没有认真识别、把关。

  笔者了解到,我省对这13类食品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的落实,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2月底,为整改过渡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对供应城镇居民的13类食品生产销售者进行执法检查。凡发现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一律撤下柜台。暂不对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行为实施行政罚款处罚。

  第二阶段自2007年3月1日至2007年12月底,为严格执法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执法部门凡发现供应城镇居民的13类食品存在无证生产销售行为的,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质监人员提醒各级经销商,在进货时一定要认真把好关,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尤其是3月1日之后如果销售没有QS标志的上述13类食品,将会受到处罚。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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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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