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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4月1日起售无QS食品最多奉20万

时间:2014-05-08 22:30来源: 浏览次数:
今年1月起,糖果制品、茶叶等14类食品须持证生产。1月1日以前生产的未加印QS标志的合格产品,必须到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并加QS标志后,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昨日,记者对部分食品张贴QS(质量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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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起,糖果制品、茶叶等14类食品须持证生产。1月1日以前生产的未加印QS标志的合格产品,必须到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并加QS标志后,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昨日,记者对部分食品张贴QS(质量安全)标志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仍有许多食品无QS标志

  在新华购物中心糖果区,记者看到徐福记、金丝猴等知名企业在其生产的糖果上,都加印了QS标志。但还有很多品牌的糖果,没有张贴此标志。销售人员解释说,这些食品生产企业在接到通知后,因时间仓卒,只在每个大包装里张贴了QS标志,并当场拿出内附QS标志的大袋装糖果。在茶叶专区,一些包装过的茶叶已经张贴了QS标志。

  而在北京华联,绝大多数糖果都没有QS标志。食品部韩经理称,国家质检总局下达文件,允许今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糖果有个“消化期”。他拿出金冠食品有限公司的申请备案材料,记者见到银川市质监局有同意其继续销售至3月份的说明。

  有关部门4月1日起检查

  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监科科长董立军介绍,1月4日起,质监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华联中山店、光华门店,新华百货连锁超市、老百货大楼、东方红广场等超市和商场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北京华联、双宝超市、农垦阳光超市销售的散装茶叶、糖果、酱腌菜、炒货、水产品货源不明,质量无法保证;东环批发市场销售的散装糖果、炒货均无QS标志;各大商场普遍存在茶叶外包装与实际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不一致的现象。

  由于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今年1月1日前生产的糖果可以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因此银川市质监局规定1月至3月为各经销企业的整改过渡期,4月1日起将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将无QS标志的食品予以没收,并对继续经销的企业予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处罚。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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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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