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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限日,无QS食品还在卖质监部门将严查违规产品
时间:2014-05-08 22:30来源: 浏览次数:
无“QS”食品销售依然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对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等13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相关产品必须加贴“QS”标志,没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
无“QS”食品销售依然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对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等13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相关产品必须加贴“QS”标志,没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不得销售。 今天上午,记者调查发现,没有加贴“QS”安全认证标志的13类食品中依然有售。在市区某大型超市,一种产自潍坊某地的山楂片并没有“QS”认证标志,只是简单注明了产品质量、成分、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在该超市水产品销售区,面对记者的询问,导购员一脸茫然:“‘QS’标志?不管有没有‘QS’标志,我们这里的水产品质量保证让人放心。”而记者看到,这些水产品大部分都没有“QS”安全认证标志。 随后,记者走访市区一些集贸市场发现,没有加贴“QS”安全认证标志的食品更是随处可见。一家小店正在销售的蛋制品基本上都没有“QS”安全认证标志;同样,另一家主要销售酱腌菜的小店的产品包装上记者也没有找到“QS”认证标志的身影。 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不但新规定的13类食品存在不按规定加贴“QS”安全认证标志的,就连一些早就应加贴“QS”标志的食品也存在同样的情况。 将严查违规产品 对于“QS”认证标志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市质监局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今年1月1日是新13类食品的“大限日”,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今后一律不得上市销售。根据国家要求,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无论大包装、小包装还是独立包装上,都必须有QS标志。 据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今后对达不到国家标准进入市场的13类食品,将给予严厉查处。同时,质监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以后在购买“13类产品”时一定要认准“QS”标志,发现没有“QS”标志的食品,可以向质监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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