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标志有“绿色食品”的蔬菜进入武汉市场,将不再享有免检“特权”。昨日(7月26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今年6月,武汉市政府讨论通过了《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草案中规定,依法取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无公害产品标志的蔬菜,在标志有效期内上市交易时,可以免予农药残留检测。
昨日通过的修改决定将该条规定删除。市人大代表在审议该草案时认为,不宜对此类蔬菜的免检“开口子”。李楚星代表说,“有的蔬菜打着免检的旗号,企图蒙混过关,对百姓生命安全构成很大威胁。”也有人大代表质疑,如何确保此类蔬菜在上市交易的时候一定还是“绿色”的、“有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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