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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药招组同意洛索洛芬钠胶囊变更生产企业的批复

时间:2014-05-08 22:28来源: 浏览次数: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德州德药制药有限公司2007年第1期中标药品洛索洛芬钠胶囊(商品名:倍珞,规格:60mg×12粒/盒,60mg×12粒×2/盒)变更生产企业的请示收悉。鉴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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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德州德药制药有限公司 2007年第1期中标药品洛索洛芬钠胶囊(商品名:倍珞,规格:60mg×12粒/盒,60mg×12粒×2/盒)变更生产企业的请示收悉。鉴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同意中标药品洛索洛芬钠胶囊(商品名:倍珞,规格:60mg×12粒/盒,60mg×12粒×2/盒)的生产企业由德州德药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从收文之日起,同意中标药品洛索洛芬钠胶囊(商品名:倍珞,规格:60mg×12粒/盒,60mg×12粒×2/盒)的生产企业由德州德药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中标价不变。原德州德药制药有限公司中标药品洛索洛芬钠胶囊(商品名:倍珞,规格:60mg×12粒/盒,60mg×12粒×2/盒)同时停止在本市医疗机构销售。

    此复。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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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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