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药招组(2008)15号
关于同意板蓝根颗粒等中标药品生产企业更名的批复
上海复星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实业联合集团制药有限公司板蓝根颗粒等中标药品(详见附表)生产企业更名的请示收悉。鉴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同意上海实业联合集团制药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上联药业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从收文之日起,同意板蓝根颗粒等中标药品(详见附表)的生产企业上海实业联合集团制药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上联药业有限公司,中标价不变。原上海实业联合集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板蓝根颗粒等中标药品(详见附表)同时停止在本市医疗机构销售。
此复。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药品通用名 | 剂型 | 规格包装 | 单位 | 包装方式 | 原生产企业名称 | 更名后生产企业名称 | 招标期数 |
板蓝根颗粒 | 颗粒剂 | 5g×12袋×3 | 盒 | 上海实业联合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上联药业有限公司 | 2006年第2期 | |
丹参片 | 片剂 | 0.27g×100片 | 瓶 | 上海实业联合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上联药业有限公司 | 2006年第2期 | |
珍菊降压片 | 片剂 | 0.25g×60片 | 瓶 | 上海实业联合集团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上联药业有限公司 | 2006年第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