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汇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A-NM06-008)。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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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号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管局关于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
时间:2014-05-08 22:27来源: 浏览次数:
通辽市汇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A-NM06-008)。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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