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5日,茅台葡萄酒公司在河北昌黎举行茅台葡萄酒通过“中国葡萄酒A级产品认证”发布会。据介绍,此次实行的中国葡萄酒A级产品认证分为5个方面:葡萄酒原料质量、生产条件、工艺过程与卫生安全、营养、农药残留等卫生指标。 与普通国家标准相比,它要求更严格,A级葡萄酒采用的必须是葡萄主产区的优秀葡萄品种的新鲜葡萄,每亩产量限制在1000公斤以内,葡萄潜在酒度不低于11度,限量使用合成性除草剂、杀虫剂或肥料等。如规定二氧化硫使用量不得超过150mg/L,而普通的国家标准只要求不得超过200mg/L。
2002年7月30日,在被国家命名为“中国葡萄酿酒之乡”、“中国干红城”的河北昌黎县,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作为一家由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与香港通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茅台葡萄酒公司凭借良好的地理环境、优良的原料品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良好的工艺技术,秉承茅台传统——质量为生命,使得茅台葡萄酒与国内同类产品相比具有较高的品质。
自建厂至2006年期间,由于持股28%的香港投资方的投入资金迟迟不到位,造成了企业运作困难,其市场表现或多或少让行业有些“失望”。2006年5月,茅台集团对茅台葡萄酒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自此茅台葡萄酒开始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2007年7月,茅台葡萄酒新政实施,改变了国内葡萄酒厂商合作的一贯模式,与经销商的合作实施费用前置模式,即厂家按照经销商要货量的多少预先支付商家市场开发的费用和返利,经销商在还没有走货的情况下就兑现了一部分利润,这极大地加强了经销商的信心与积极性。为牢牢掌控终端,茅台葡萄酒下大力气在全国设立茅台干红特许直营店,并配以完善的配套体系。对经销商资格审定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并且依据城市大小决定开设直营店的数量,而对经销商店铺内部格局、店招等也制定了统一的标准。同时,为了提高经销商对直营店的热情,巧妙借力,规定直营店内经销商可以使用“茅台”Logo,但店内葡萄酒的陈列必须超过六成,并对主体门面的“葡萄酒”字样进行限制,而其余四成产品可以是茅台集团的其他产品,这就为很多想经营茅台白酒专卖店而未达到要求的经销商提供了契机,进而使直营店备受追捧。在短短两年之内,茅台干红整体销售增长了15.65%。
茅台葡萄酒2008年的市场攻略:将加大外埠市场开发,重点培育发展福建市场,重点巩固发展市场为贵州、湖北、河南、江苏,并且积极鼓励团购,其中福建是重点之重。同时,在已经完成了12家茅台干红特许直营店布局的基础上,以“点”织“网”,真正形成茅台葡萄酒的全国网络扩张。茅台葡萄酒公司将秉承茅台酒“酿造高品位生活”的经营理念,立足高端,扩大规模,奋起直追,立志在三年内打造成为具有一流品质、一流形象、一流业绩的明星企业,跻身行业前五名。
2008年公司的经济效益目标是:实现销售额1亿元,力争1.2亿元,上缴税金1600万元,盈利50万元,生产量3000——4000吨,2010年,争取实现销售收入2.5亿元,利润500——800万元,净资产10%以上,为2010年以后公司向大中型企业迈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茅台解百纳干红葡萄酒A级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将是全面提升茅台葡萄酒整体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开始。建立严格完善的产品标准和A级认定体系,也是葡萄酒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这不仅可以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优质葡萄酒,同时也为生产企业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双方利益的有效途径。通过A级产品认证,茅台干红葡萄酒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将进一步更加完善,茅台干红葡萄酒将以优良的品质走进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