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产品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核准,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有效期限以证书为准)。依据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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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公告(第186号)
时间:2014-05-08 22:27来源: 浏览次数:
以下产品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核准,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有效期限以证书为准)。依据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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