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农业厅公布了全省2013年第三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目录,枣阳市申报的高庵、华阳河和东郊水库三个普通淡水鱼产品产地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评审,产地认定规模809公顷,并获得《湖北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
据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由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申请,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召开产地评审会予以审核,最后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截止目前,枣阳市已有18个水产品产地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评审,产地认定规模达到3000公顷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