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笔者从湖南省龙山县工商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日前核准“龙山萝卜”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意味着“龙山萝卜”自此拥有了品质和声誉的“身份证”。
“龙山萝卜”在当地已有300余年栽培历史,所产萝卜个大、色鲜、味美、口感甜脆、含糖量高,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钙、铁、磷等多种微量元素,被当地誉称为“小人参”,该县民间也素有“冬吃萝卜夏吃姜,不用医生开药方”的说法,它既像瓜果一样生吃,也可当做食用的蔬菜,是当地秋、冬、春三季主要蔬菜之一。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一种区别于其他商标的一种具有保证意义的标志,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作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为了更好地保护“龙山萝卜”这一地方品牌,提高其知名度和美誉度,龙山县于2012年开始策划申报“龙山萝卜”证明商标,在历经一年多时间的商标审核程序后,今年正式获得了“龙山萝卜”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身份。
据了解,作为农业大县,近年来,龙山县立足县情,积极探索具有本地农产品特色的商标发展和保护模式,确立了以特色产业为重点的商标品牌培育、发展及保护实施规划,通过“商标富农”“品牌兴农”积极助推现代农业的创新和发展。目前,该县已拥有“龙山百合鲜果”、“龙山百合干片”、“龙山萝卜”3个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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