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利施达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批发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撤销日期 | 撤销证书机关 |
A-GD-10-0086 | 广州市利施达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南边路43号第一栋自编31号202室 | 2014年1月21日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A-GD-11-0094 | 深圳市恩华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22号南方苑A座303室 | 2014年1月21日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