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对阿拉山口金庾信医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符合国家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1—2611179
电子邮箱:liuyan@xjda.gov.cn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13号 邮政编码:830002
企业名称 | 认证范围 | 经营范围 | 企业所在地 | 经营地址 | 现场检查日期 | 现场检查员 |
阿拉山口金庾信医药有限公司 | 批发 | 中药材、中药饮片 | 阿拉山口 | 阿拉山口金庾信医药有限公司 | 2013.11.18-2013.11.20 | 刘建、郭胜利、张雁 |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