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宝鸡市渭滨区双峰氧气厂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发给《药品GMP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表:陕西省药品GMP认证目录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认证范围 | 认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发证机关 |
SN20130045 | 宝鸡市渭滨区双峰氧气厂 | 宝鸡市渭滨区姜谭工业园西段 | 医用氧 | 2013.11.17 | 2018.11.16 |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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