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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大荔冬枣证明商标注册获受理

时间:2014-05-08 22:25来源: 浏览次数:
品牌是现代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凸显县域经济实力和形象的重要标志。为加快推进大荔冬枣无公害公用品牌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市场需求,加快大荔优势产业发展,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注册“大荔冬枣”证明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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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是现代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凸显县域经济实力和形象的重要标志。为加快推进大荔冬枣无公害公用品牌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市场需求,加快大荔优势产业发展,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注册“大荔冬枣”证明商标是提高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措施。

  2013年8月16日,大荔县政府授权县果业局使用“大荔”地理标志进行冬枣商标注册,使用“大荔冬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生产地域具体范围包括高明、两宜、范家、双泉、许庄、安仁、朝邑、平民、赵渡、下寨、羌白、埝桥、城关、官池、苏村等15个乡镇。县果业局同时负责大荔冬枣公用品牌推广的相关工作,组建大荔冬枣产业联合会,组织相关专家制定大荔冬枣生产、加工和销售的标准体系,规范大荔冬枣品牌的使用范围。

  近期我县通过召开新闻工作发布会,在连霍高速制作“中国枣乡,陕西大荔”、“大荔冬枣,中国金奖,天下神果”的巨幅宣传广告,同时借助电视网络媒体等多种推介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目前,县果业局已按照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程序准备了规范的申报材料,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2013年10月15日,“大荔冬枣”公用品牌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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