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工作部署,最大限度地方便生产企业,促进食品产业快速发展,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先易后难、属地审批、稳步推进”的原则,自2014年1月1日起,分期分批向市、县下放食品生产许可审批项目。截至目前,已分两期下放了27大类,49个品种。
2014年1月1日,首批下放17大类31个品种。1月26日,再次下放13大类18个品种。具体品种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
其中,县域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审批由县局负责,市及市辖区的审批项目范围由市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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