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查中,该局以含鱼油及鱼肝油类保健食品产品为重点,检查范围涵盖全县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核查经营单位经营的产品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标签、说明书是否与产品批准证书内容一致等。并对通报的凯莉牌凯立捷胶囊(国食健字G20041100)、维尔健牌鱼油软胶囊(国食健字G20110598)等产品进行逐一排查。同时要求各经营单位加强对所经营的鱼肝油类产品的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工作,加强对所经营产品的质量验收,确保从合法渠道购进合格产品。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11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暂未发现有问题的儿童鱼肝油类产品。专项检查仍在持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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