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发缘由:淮安警方接到山东警方转交线索,称有人使用非法添加剂生产豆芽
为了缩短豆芽生产周期,让生产的豆芽卖相好看,夫妻“黑作坊”竟然在生产豆芽时大量非法添加AB粉水剂、豆芽速长粉剂、无根粉等添加剂。在公安机关突击检查时,仅现场查获的半成品、成品“毒豆芽”就达3686.5公斤。
经对现场查获的成品豆芽进行检测发现,样品豆芽里面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物质,而这些物质均是能使豆芽快速生长的激素类农药,对人体有致癌、致畸形的危害。然而,更令人震惊的是,有4万斤“毒豆芽”被卖给了两家学校食堂。近日,犯罪嫌疑人余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53岁的余某是淮安市淮安区人,高中毕业后就一直在自己家中做豆芽生产、销售生意。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了缩短豆芽生产周期,让所生产的豆芽卖相好看,余某在生产豆芽时选择非法添加AB粉水剂、无根粉、豆芽速长粉剂等物质。
2013年12月,山东警方查处一起非法添加剂案,犯罪嫌疑人在交代其非法添加剂销售去向时将余某供出。接到山东警方移交的涉案线索后,2013年12月23日上午,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余某在其家中的豆芽生产作坊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疑似掺有禁止添加物质的半成品、成品豆芽3686.5公斤,还查获大量AB粉水剂、无根粉、豆芽速长粉剂、赤霉素等添加剂以及使用过的空包装袋。
经对现场查获的成品豆芽进行检测,发现样品豆芽里面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物质,而这些物质均是能使豆芽快速生长的激素类农药,对人体有致癌、致畸形的危害,为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的化学制品,人长期食用含有上述物质的豆芽,会对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据犯罪嫌疑人余某交代,家庭作坊只有他们夫妻两人,他主要负责生产,而其妻子则主要负责销售。6年前,他开始用药泡的方法生产豆芽,之后陆续使用无根粉、AB粉水剂、赤霉素、豆芽速长粉等添加剂,生产周期随之逐渐缩短至只有一个礼拜即可对外销售。
根据余某的交代,他不知道生产豆芽是否可以添加药物,也不知道添加的这些物质是否有害,他只知道添加药物能使豆芽长得快、长得长,提高产量,而且白嫩好看好销售。但是,对于自己生产的豆芽,余某表示他从来不吃。
随着对余某审讯的深入,执法人员发现,在案发之前,他已将万余斤自己作坊生产的豆芽卖给了淮安区两家学校的食堂。得知这一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刻找来这两家食堂负责人了解情况,根据他们的叙述,这两家学校食堂自去年6月至案发已共计从余某处购买豆芽4万多斤。
2014年1月29日,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余某批准逮捕。据悉,此案为淮安区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责任编辑:nut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