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为打击农村食品市场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市场秩序,2014年2月10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五种行为。
一是重点查处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销售假冒、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二是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超范围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三无”食品,销售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三是集中整治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中小学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场所食品经营者的违规经营行为。四是集中整治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店不落实自律制度的行为。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五是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食杂店等重点业态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清剿“黑窝点”和“黑作坊”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强化食品尤其是散(裸)装食品标签标识管理。 (石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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