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在市交港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其中新增了“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等多项条款。对于《乘客守则》中出现的“地铁禁食”条款,市交港局相关人士称,该提法只是对乘客行为的一种倡导。
虽然“禁食令”最终未被写入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但依然出现在昨天公示的上海地铁新版《乘客守则》中,而在旧版的《乘客守则》中,并未对此有规定。新版《乘客守则》 第十一条明确,“乘客应当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座席,严禁向轨道交通区域抛掷杂物、垃圾。”
市交港局相关人士表示,《乘客守则》中对于“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的提法主要是从乘车文明的角度出发,对乘客的行为进行倡导,与《乘客守则》中规定乘客不得拦截列车等“禁止行为”是有区别的,且是否写入《乘客守则》 还需通过此次公示征求意见。
在新版的《乘客守则》中,还新增了多项“禁止行为”条款,包括进站、乘车的乘客散发宣传品,以及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安全装置等。新版《乘客守则》还规定:“享受乘车优惠的乘客应当持本人有效证件乘车。乘客不得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根据该规定,残疾军人、离休干部、盲人等人群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乘车,本市七十周岁以上老人除工作日高峰时段外(高峰时段为7:00至9:00,17:00至19:00),持本人敬老服务卡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
新版《乘客守则》还放宽了乘客免费带领一名儿童乘车的身高标准,该标准从原先的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放宽为1.3米(含1.3米)以下。此次《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时间为12月16日至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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