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页联系我们 fenge2
logo
虚位以待
 当前位置 您当前所在位置:食安中国 > 新闻中心 > 法规标准 >

北京新建社区须配建菜市场

时间:2013-12-12 09:56来源:食安中国 浏览次数:
《北京市蔬菜零售网点建设管理办法》近日发布,从 “保设施、保功能”两方面着手,将社区菜市场、菜店作为居民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纳入住宅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的管理范畴。
电子杂志      今后,北京市居民入住新建居民区时可以不必为配套不齐全、周边无菜市场而导致的“买菜难”苦恼。《北京市蔬菜零售网点建设管理办法》近日发布,从 “保设施、保功能”两方面着手,将社区菜市场、菜店作为居民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纳入住宅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的管理范畴。   
     《办法》规定,新建居民区应当配建社区菜市场或者社区菜店。建筑规模按照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确定。社区菜市场或者社区菜店用于经营蔬菜的面 积不得少于总经营面积的1/3,可以与居民区其他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集中、统筹建设。《办法》强调,社区菜市场或者社区菜店是居民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或者挪作他用;配建的社区菜市场或者社区菜店被挪作他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改变社区菜市场或者社区 菜店功能的,政府部门有权回购。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分隔线----------------------------
fenge6
社区
kuang
 新浪微博
fenge6
 新闻24小时点击排行
fenge6
 《食品安全导刊》专区
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2014年6月刊
杂志订阅
在线投稿
杂志刊例
2013-03
2013-1~2
2012-12
更多>>
fenge6
关于网站 | 申请链接 | 广告服务 | 媒体合作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