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农业部针对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解读通知中表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通知对此再次加以强调,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
通知称,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案件,切实解决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禁用兽药等突出问题。(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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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政府考核
时间:2013-12-12 09:07来源:食安中国 浏览次数:
昨天,农业部发布文件,针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昨天,农业部发布文件,针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昨天,农业部针对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解读通知中表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通知对此再次加以强调,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 通知称,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案件,切实解决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禁用兽药等突出问题。(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对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充足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也不对相关资料的任何错误或遗漏负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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