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3年第三季度,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陕西、甘肃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60家企业生产的160批次食品用复合塑料包装膜、袋产品。依据GB/T 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18192-2008《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GB 18454-2001《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GB/T 18706-2008《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GB 19741-2005《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QB/T 1871-1993 《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QB 2197-1996《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等标准的要求。对食品用复合塑料包装膜、袋产品的拉断力、拉伸强度、断裂标称应变、断裂伸长率、内层塑料剥离强度、剥离力、层间剥离力、封口剥离力、封合强度、热合强度、抗摆锤冲击性能、耐介质性、耐热性、袋的跌落性能、袋的耐压性能、水蒸气透过量、透氧率、氧气透过量、感官、脱色试验(冷餐油或无色油脂、浸泡液、乙醇)、高锰酸钾消耗量(水)、蒸发残渣(4%乙酸、正己烷、65%乙醇)、甲苯二胺、苯类溶剂残留量、溶剂残留总量、重金属(以Pb计)等3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1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剥离力、层间剥离力、水蒸气透过量、透氧率、氧气透过量、苯类溶剂残留量、溶剂残留总量项目。质检总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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